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主要差异(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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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财政部会计司.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主要差异(九)[J].数据,2002(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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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财政部会计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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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财政部会计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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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四、规定了应收款项交换的会计处理 应收款项属于货币性资产,涉及应收款项的交易,通常应当按照货币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比如,企业销售商品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货款尚未收到,也应确认收入并作为应收账款入账.但是,企业以应收款项进行交换的,如以应收款项换取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以应收款项换取固定资产等,比照非货币性交易进行处理.但是,由于换入的应收款项有确定的债务单位和确定的债务金额,不能完全按照非货币性交易的方法进行处理,即按换出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应收款项或其他资产的入账价值.因此,《企业会计制度》采取了分别情况处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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