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出现的问题应尽快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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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娄学敏.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出现的问题应尽快解决[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0(6):2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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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娄学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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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吉安地区乡镇企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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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以下简称“固调税“)这一政策,国务院早在1993年2月就已明确了。可是,近段时间以来,我们江西省吉安地区乡镇企业局接到我区几个较大规模的企业反映,地方税务局仍在征收企业的“固调税”。对乡镇企业免征“固调税”这一政策是否废止了?我们带着这个问题,找到地区地方税务局咨询,得到的答复是:这个政策还有效,还在继续执行。即对用于非营运性的投资,如厂房、设备、宿舍、厂区道路、仓库等,免征“固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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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免征 乡镇企业局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地方税务局 中西部地区 政策 问题 答复 吉安地区 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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