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后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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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怀森.增值税转型后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9):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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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怀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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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工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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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增值税转型是指将过去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纳税人外购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可凭增值税抵扣凭证从销项税中抵扣;同时对已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固定资产用于非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以及发生非常损失等情形的,应在当月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做进项税转出处理;基于以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从以下方面予以考虑并作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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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增值税转型 税收筹划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进项税 消费型增值税 抵扣凭证 生产型增值税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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