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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境外已纳所得税抵免的分析与处理
引用本文:席连杰.企业境外已纳所得税抵免的分析与处理[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12):323-324.
作者姓名:席连杰
作者单位:焦作大学
摘    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展,为避免不同国家(地区)之间对同一所得的重复征税,许多国家都作出了对境外已纳税额的境内抵免规定。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关 键 词:企业所得税法  抵免  境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已纳税额  应纳税额  经济全球化  重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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