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不再设置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 |
| |
引用本文: | 刘资焱.新准则不再设置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7(8):15-16. |
| |
作者姓名: | 刘资焱 |
| |
作者单位: | 广西财经学院 |
| |
摘 要: | 一、新准则不再使用待摊和预提费用2007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不再使用待摊和预提费用。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新准则应用指南)中多处体现了这一观点。
|
关 键 词: | 预提费用 待摊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 科目 设置 简称 指南 应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