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赵作海案看惩罚性国家赔偿 |
| |
引用本文: | 赵景川.从赵作海案看惩罚性国家赔偿[J].中国发展观察,2010(6):7-8. |
| |
作者姓名: | 赵景川 |
| |
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办公室 |
| |
摘 要: | 如果说拘留、逮捕出现错误还有情可原的话,那么判决出现错误则不可愿望的。正是由于错误判决的严重危害性和不可原谅性,因此其应当适用比违法拘留,无罪逮捕更加严格,也更加苛刻的赔偿标准,即惩罚性赔偿标准。
|
关 键 词: | 惩罚性国家赔偿 赔偿标准 拘留 逮捕 判决 违法 无罪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