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公司法》 适应新形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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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纪鹏.修改《公司法》 适应新形势[J].经济导刊,2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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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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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信国际研究所!特约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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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1993年12月29日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并于1994年7月1日正式施行。这标志我国企业立法体系打破旧体制下按所有制和行业立法的传统模式 ,注重市场经济发展中所有制主体多元化的现实 ,借鉴国际规范 ,建立起按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法律形态立法的新体系。《公司法》是推进我国企业制度变革的根本大法 ,表明我国微观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一个崭新阶段。然而经过5年多的运行 ,在今天 ,所依存的社会经济条件与其制订颁布时的条件相比 ,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随着整体改革的不断深入 ,在微观经济的机制改革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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