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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
摘    要:为规范有序地开展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沽生产促进法》、缬貅岿于啼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的规定,我局制定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 键 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清洁生产审核  重点企业  审核程序  印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暂行办法  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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