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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定要请企业法人出庭?
摘    要:企业能不能严守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关键在于企业的"一把手",即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虽然由谁到法院应诉,并不是开展环境公益诉讼一个非常核心的问题,但仍有必要强调环境公益诉讼开庭审理时,被诉企业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泰州市这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在泰州中院一审开庭审理时,作为被告到庭接受案件审理的6家涉案化工企业中,只有一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其余5家企业均系由聘请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出

关 键 词:环境公益诉讼  出庭应诉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行政诉讼法  环保法律  委托行政  行政案件  法治政府建设  法院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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