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文明,政府职能需“四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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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荣湘.建设生态文明,政府职能需“四变”[J].理论学习与研究,2010(3):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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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荣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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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中央编译局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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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一种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的新的文明形态。党的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生态文明观念的确立、生态文明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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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建设生态文明 政府职能 党的十七大报告 社会和谐发展 自然规律 生态文明战略 科学发展观 客观规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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