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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法律与文学的关系
引用本文:郑红云.浅议法律与文学的关系[J].当代经济,2008(12).
作者姓名:郑红云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00
摘    要:法律与文学运动的研究源于美国,作为交叉学科,它的出现引发了人们对于法律与文学的关系的研究,二者的关系既复杂又简单,它们既有内在的同一性,又在属性上相互排斥.文学对于法律的价值表现在,其一它传承了历代的法律价值观,其二则是它是法律正义的直接传播者.法律对于文学的贡献则在于它为文学提供了素材.理论的研究最终要为实践服务,所以关注的重点在于这门学科对于中国法治化的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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