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确领导与驾驭私有企业主群体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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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琢.关于正确领导与驾驭私有企业主群体的问题[J].当代经济,2001(1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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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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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著名经济学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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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初级社会主义社会,必须正确对待新的私有企业主群体。中国共产党完全能够领导与驾驭新的私有企业主。 制定正确对待私有经济的全面政策,保障新的私有企业主的合法存在与合法权益,限制其非份要求,并给以正确的政策引导。 中国新的私有经济在经济上具有二重性:私有经济成份,在初级社会主义社会中,是一种社会生产力,也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有力帮手。因此。我们要善于利用私有经济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作出的服务。私有经济成份的这一重性,表明它是初级社会主义社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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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私有经济 企业主 经济政策 宏观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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