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爱情的文学表现形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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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秦葆.试论爱情的文学表现形态[J].开放时代,2001(6):112-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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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秦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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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文科部副主作、副教授,广州,51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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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学必须表现爱情 爱情是美好的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中华民族既是一个勤劳、勇敢的民族,又是一个聪明、睿智而富有创造力的民族,有着较为原始和旺盛的文学艺术创造能力。他们从“杭育──杭育”式创造活动开始,即开始讴歌爱情、赞美爱情。爱情在他们心目中,是圣洁而美好的,也是值得吟咏和歌唱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诗经·周南·关雎》)据有关研究者统计,《诗经》三百零五篇作品中有一百多篇是描写和表现爱情的。孔子曾经高度概括地说道:“《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孔子这样的大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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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爱情 文学表现形态 等级制度 悲剧 《红楼梦》 《雷雨》 文学题材 恋爱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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