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诉讼期间的改革与完善--以民事诉讼法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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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纯,衡旭标.论诉讼期间的改革与完善--以民事诉讼法为例[J].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2002,1(4):8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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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纯 衡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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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韩山师范学院社科部,广东,潮州,521011 2. 中山大学法学院,广州,510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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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诉讼期间制度的规定并不合理。然而,少有学者对此进行研究。本文认为,研究诉讼期间无论是对当事人诉权的保护、诉讼效率的提高都有重要意义。在分析我国诉讼期间的规定存在的主要问题(期间的规定过长,顺延、延长程序设置不合理,诉讼期间对审判人员没有约束力)及其成因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了改革我国诉讼期间规定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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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诉讼期间 中国 诉讼效率 法律制度 诉讼权利 当事人 民事诉讼 |
文章编号: | 1671-8208(2002)04-0083-05 |
修稿时间: | 2002年9月4日 |
On the Reform and Improving of Litigation Perio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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