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失地农民的参与权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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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忠海,刘灿亮.广东失地农民的参与权问题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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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忠海 刘灿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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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东,广州,510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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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首先把广东失地问题分为城市化和工业化两类原因。再从政府和农民之间的利益均衡分别分析两类原因导致的失地问题,得出了当政府是因为城市化的原因而征收农民土地时,政府应该赋予农民对其土地征收目的的参与权力,而不应该赋予农民对其补贴额度的参与权。农民因为是工业化的原因失去土地时,农民对其土地的使用目的参与权的是应该由村民委员会来代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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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民参与权 失地农民 城市化 工业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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