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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责、权、利的探讨
引用本文:王雪梅.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责、权、利的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01(5):45-45.
作者姓名:王雪梅
摘    要: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企业法人代表在本项目上的全权委代理人,是项目总体的组织管理者。项目经理必须对整个项目负全面责任,即对人、材、物、进度、质量、安全、效益负责,为保证这些责任的落实,要给项目经理相应的权力,同时,项目经理也应得到相应的利益。因此说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责、权、利的主体。如果没有一定的利益,项目经理不愿负有相应的责任,也不会认真行使相应的权力。正确处理好责、权、利三者关系,才能顺利完成项目的各项指标,保证建设单位和企业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使企业效益达到最大化。

关 键 词: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  企业效益  责权利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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