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者的“免责”与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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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景凯旋.改革者的“免责”与问责[J].商周刊,2013(10):2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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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景凯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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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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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历史上许多改革者个人都是廉洁自律的,但其改革目的却是代表官府与民争利。我们的改革应当超越历史,改革免责的标准只能有一个,那就是看改革者是否为民谋利。事实上,这样的改革者才会以社会成本为念,以法治建设为念,并不惧失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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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改革者 问责 免责 廉洁自律 为民谋利 社会成本 法治建设 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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