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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税后利润上交比例提高5%
摘    要:日前。财政部发布通知称,从2011年起,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并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类型由原先的三类调整为四类,除两家粮棉储备的央企外,其余央企上交比例统一提高5%。国有金融企业未被纳入预算实施范围。

关 键 词:中央企业  比例  税后利润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收益  国有金融企业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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