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与风险承担——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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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解维敏,唐清泉.公司治理与风险承担——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财经问题研究,2013(1):9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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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解维敏 唐清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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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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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企业内部控制综合评价模型与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研究”(12BGL03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公司治理、企业研发投入与自主创新——基于辽宁省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L10DJY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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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转型经济环境下的我国公司治理机制能否激励公司风险承担是本文的研究主题。本文以中国上市公司2006—2011年数据为样本,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与公司风险承担关系进行系统的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激励上市公司的风险承担,具体来说,董事会独立性对公司风险承担有正的影响,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风险承担之间存在U型关系,管理层持股有利于激励公司风险承担,私有产权控股对公司风险承担有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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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治理 代理 风险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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