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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的劳动性质问题
引用本文:韩孟.服务的劳动性质问题[J].财经问题研究,1985(6).
作者姓名:韩孟
摘    要:在劳动过程中,人们利用各种劳动手段作用于劳动对象,以期达到劳作的目的。劳动过程消失在劳动结果的形成中。劳动的结果有两种形式。其一是在脱离劳动过程之后具有独立物化形态的形式;另一种是随着劳动过程的开始、发展、消失而发展变化的劳动活动形态的形式。从经济学的角度考察劳动结果的两种形式,我们称前一种为产品,后一种为服务或劳务。对于服务,更确切地说,它是劳动活动所代表的使用价值,或劳动力参与生产、流通和生活消费及社会管理时的各种表现形式所体现的使用价值。在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中,在人们从事的各种各样的劳动中,在不同的劳动领域里,服务以劳动活动本身作为劳动的结果形式而与劳动的另一种结果形式,即物化形式并存。从劳动过程与劳动结果的关联看,服务可分为纯粹与非纯粹两种。所谓纯粹的服务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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