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将限价作为我国价格改革目标模式的主要形式 |
| |
引用本文: | 高巍.不应将限价作为我国价格改革目标模式的主要形式[J].财经问题研究,1987(11). |
| |
作者姓名: | 高巍 |
| |
摘 要: | 自从国家指导价格被提出以后,不少同志认为我国价格改革目标模式应当是以国家指导价格为主,以国家指令价格和市场调节价格为辅的混合价格模式;而关于国家指导价格,多数同志又认为限价是其主要形式。因而从逻辑上推理,现在许多同志持这样的观点,即:限价是我国价格改革目标模式的主要形式。对此我持不同意见。我认为,不应将限价作为我国价格改革目标模式的主要形式。第一,限价属于国家指令性价格而不属于国家指导性价格,它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是不相协调的。关于限价究竟是国家指令性价格还是国家指导性价格,现在议论颇多。我认为,无论从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