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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经理股票期权制的障碍分析
引用本文:黄娟.我国实行经理股票期权制的障碍分析[J].财经科学,2003(Z1).
作者姓名:黄娟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成都
摘    要:股 票期权激励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还很短 ,只有短短的几年 .虽然在这几年里各地都进行了一些大胆而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国家有关部门也在政策上给予了配合和支持 ,从而形成了几种具有中国特色的股票期权激励模式 ,积累了不少经验 ,但仍没有建立起真正的经理股票期权制度。我们认为在我国经理股票期权的实施存在着三大障碍因素。一、实施经理股票期权操作层面的障碍1 股票来源。股票期权首先必须做到有股可期 ,因而股票来源便成为计划的核心。在国外 ,股票期权所需的股票来源一般有三个途径 :一是发行新股 ;二是股票回购 ;三是由大股东出让一部分股权用于股票期权计划。第一种方式 ,我国目前尚没有相应的条款。既使采取这种方式的中兴通迅、清华同方等上市公司在实施时 ,须报请中国证监会批准。因此采取这种方式也具有相当大的政策难度。第二种方式 ,股票回购。我国现行《公司法》第 14 9条规定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 ,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所以 ,公司除非出于回购注销目的 ,否则不能回购本公司股票。第三种方式 ,大股东转让。实行这种方式的前提是大股东转让的股票可以上市流通。但我国大部分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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