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C合同中的"缺陷改正"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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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志达.ECC合同中的"缺陷改正"程序[J].国际经济合作,2002(1):4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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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志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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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城建环保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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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1995年11月出版的第二版“工程施工合同”(TheEngineeringandConstruc-tionContract,简称ECC合同)核心条款第4条对工程“缺陷”及其“缺陷改正”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有利于合同各方共同努力以达到工程预定的质量目标。工程“缺陷”的定义ECC合同核心条款第11.2(15)款明确指出,“缺陷”是指不符合工程信息的工程,即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对合同工程所作出的规定和说明,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对承包商实施工程所采用方法的要求。若承包商承担部分工程的设计,“缺陷”也指承包商负责设计的那部分工程不符合当今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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