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后中国西部地区对外投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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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秀梅.加入WTO后中国西部地区对外投资研究[J].国际经济合作,2001(6):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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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秀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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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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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已经和正在与WTO的成员国在中国加入WTO的谈判框架内,进行了多次双边和多边谈判,加入WTO后,我国作为WTO成员国将享有相应的权利义务,我国的经济贸易制度将与WTO的法律框架及其他有关的惯例和法律趋向一致,这将使我国在今后的国际经贸活动中,能更为主动地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的广度与深度。就投资领域而言,加入WTO后,我国现行外资法中与WTO的TRIMS(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及其他规定不一致的地方,如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当地成分要求、外汇平衡要求等为TRIMS所禁止的措施,将逐渐得到修改,我国的外资法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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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re and how the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rom China west region will go in post WTO er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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