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浅层次重组"不可寄望过高——访中国社会科学院"基础领域国有经济的重组与整合"课题主持人常欣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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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济》:按照您在研究中确立的标准,目前的电力改革似乎可以归入您所说的“浅层次重组”类型。您为什么将国企的纵向分拆归类为浅层次重组,浅层次分拆与您理解的深层次分拆的界限何在? 常欣:提出深层次重组这个概念,主要目的是想建立一个标准,以便人们能够比较清晰地判断垄断行业的改革力度。在这个构架下,我把涉及产权的重组称为“深层次重组”,把不涉及产权的国有企业内部设置子公司等方式称为“浅层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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