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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垄断规制与企业投资水平——基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准自然实验
引用本文:杜丽贞,许诺,褚靖铭,齐晋.行政垄断规制与企业投资水平——基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准自然实验[J].经济问题,2023(5):59-69.
作者姓名:杜丽贞  许诺  褚靖铭  齐晋
作者单位:1. 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政府监管与公共政策研究院;3. 太原学院财经系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公平竞争审查与企业投资行为”(72102206);;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1批面上资助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我国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2022M712714);
摘    要: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是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统一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着力点。从微观企业的投资总量入手,使用2013—2019年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以DID模型作为基本分析工具,探讨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企业投资水平的影响。研究发现,区域层面行政垄断会通过推动企业投资而拉动本地经济增长,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将相对抑制高行政垄断地区的企业投资水平。异质性分析发现,这一相对抑制作用在过度投资水平越高、全要素生产率越低、市场集中度越高、市场化进程越低、利润越高、收入越稳定、政府补贴越多、融资约束越低、银行借款越多的企业中更为显著,这表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高行政垄断地区企业投资的相对抑制作用在主体越受庇护、市场机制越完善、内外源融资来源越多的情况下呈现了更为显著的作用,进一步验证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通过抑制行政垄断的庇护渠道而影响企业投资的。

关 键 词:公平竞争审查  行政垄断规制  企业投资水平  准自然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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