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项目民营化及其有效边界的新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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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国安.公共项目民营化及其有效边界的新认识[J].经济问题,2005(7):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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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国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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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财经学院,工商管理系,郑州,4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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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公共产品涉及生产和提供两个阶段,民营化也涉及到提供阶段的民营化和生产阶段民营化。公共产品政府提供的边界取决于两个因素,产品或服务的公共物品属性强弱和市场在组织提供过程中的交易成本大小。生产成果的可度量性与交易成本大小是公共产品或服务生产能否民营化的关键,由此决定了公共产品生产阶段民营化的有效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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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设施 公共项目 公共产品 服务民营化 |
文章编号: | 1004-972X(2005)07-00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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