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罚违法性理论的借鉴——以天津大妈摆摊打气球案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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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乔兴禹.可罚违法性理论的借鉴——以天津大妈摆摊打气球案为例[J].广东经济,20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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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乔兴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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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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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立法者与司法者的任务之一是将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界限尽量划分清楚.由于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导致两者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我国二元立法体例中因有二级处罚.国外一元立法体例中,可罚违法性理论的讨论也于此相关.未设置行政处罚,达不到一定的违法程度就不处罚.本文通过借鉴可罚违法性理论,理性看待可罚违法性理论,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涉枪案件的认定进行处罚上的二元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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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危害性 二元立法模式 可罚违法性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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