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分成:分税制的契约与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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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冰洋,聂辉华.弹性分成:分税制的契约与影响[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4,34(7):4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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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冰洋 聂辉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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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北京100872;2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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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项目“财政收支扩张与经济失衡之间的关系研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项目“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中央、地方和企业博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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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从契约角度分析分税制的性质,并用统一的框架解释了分税制的正反两方面作用。研究认为:中国的分税制本质上是一个弹性的分成合同系统。它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于剩余分配的各种子契约的组合。这些子契约可归为四种基本形式--工资合同、定额合同、分税合同和分成合同,并且它们之间具有很强的互补性,由此构成了一个富有弹性的分成合同系统。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这个激励系统能够激励地方政府发展经济,但是易扭曲地方政府行为,促使经济重复建设和粗放型增长模式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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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分税制 契约 税收分权 |
收稿时间: | 2014-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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