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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制度规范的理论思考:兼谈我国理论界对股市问题的论争
引用本文:李松龄.证券市场制度规范的理论思考:兼谈我国理论界对股市问题的论争[J].财经窗,2001(7):19-24.
作者姓名:李松龄
摘    要:证券市场是一种资本交易的场所,居民、企业法人、基金组织或者庄家等作为证券市场的需求方,选择什么品种的证券,选择多少数量的证券,把资本作为长线投资还是短线投机,都是为了获得最大化的证券收益,这是作为经济人的理性行为,我认为无可非议,上市公司作为证券的供给方,发行什么品种的证券,发行多少数量的证券,是为了筹措资金,它把筹措的资金作为实物资本投资还是作为金融资本投资,也是为了获得最大化的资本收益。说它只能进行实物投资而不能用来炒作股票,拟乎也有悖经济人的理性假设,但是,从2000年10月《财经》杂志发表《基金黑幕》一文以来,我国理论界围绕全民炒股,庄家做局,打压股市还是规范股市和股市泡沫等问题展开了争论,甚至到了“兵戎相见”的程度,争论的焦点是全民应不应该炒股,庄家应不应该做局,股市应不应该规范,最终落脚在是打压股市还是规范股市的问题上,其中,一方从全民炒股不正常,庄家造势做局违背市场规则的角度,认为必须对股市进行规范;另一方面从全民抄股,庄家造势做局符合经济人假设的观念出发,认为对他们的指责是对股市的打压。就我的认识来说,二者的争论都有其理论依据,只是因为针对的对象不同,得出的结论完全不同罢了。就像我们争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是按劳分配合理,还是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更合理的问题一样,如果认为被分配的对象是价值,则是按劳分配合理;如果认为被分配的对象是财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也就是合理的,其实,任何一个国家,无论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影响市场的或者被市场影响的有三个方面,市场的供给者、需求者和政府,政府是市场的调节者;也是被市场影响者,作为政府,它的责任就是通过法律规范市场,保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作为供给者和需求者,就是在既定的市场制度安排下,通过行为选择实现自身的利益偏好,所以,我想从政府、供给者和需求者各自的行为偏好与行为选择的角度对上述争论作出认识和分析,并就证券市场制度规范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关 键 词:证券市场  股票市场  制度安排  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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