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反垄断法对行业协会经济垄断行为的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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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扬琼.论我国反垄断法对行业协会经济垄断行为的规制[J].经济师,2011(4):93-93,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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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扬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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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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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业协会不同于普通的经营者,其性质的特殊性决定了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比一般经营者实施的垄断协议更复杂、更具危害性。我国的《反垄断法》应当在实施细则中规定行业协会制定竞争规则的具体要件和程序,以完善和细化对这种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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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业协会 反垄断法 垄断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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