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不同类型会计信息失真的责任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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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宪华,李国良,罗红.浅谈不同类型会计信息失真的责任划分[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7(3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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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宪华 李国良 罗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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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黑龙江龙垦通用航空公司 [2]黑龙江省农垦总局财务处 [3]黑龙江农垦植物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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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会计信息失真已经成为各国证券市场久治不愈的痼疾。证券监管部门、投资者、中介机构,以及上市公司自身都在不断试图回答这样一个问题:究竟谁应当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负责?本文试从划分会计信息失真的类型入手,通过分析各类不实信息的成因,说明公司管理当局、具体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的不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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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会计信息失真 责任划分 同类 证券监管部门 上市公司 注册会计师 证券市场 中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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