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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引用本文:王敏.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7(3):66-66.
作者姓名:王敏
摘    要: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两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国务院曾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强调要专款专用。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实行专项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动用”。《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规定,待业保险基金“专项储存,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管理的通知》,要求两项基金结余主要用于购买国家债券,不得进行其他形式的投资。财政部、劳动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暂行规定》,重申两项基金的结余主要用于购买国家债券,除此以外,不得进行其他形式的直接投资或间接投资。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一些地区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等问题的通报》,重申社会保险基金结余主要用于购买国家债券,购买国家债券后仍有结余的应按规定存入银行专户,不得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资。国务院文件《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换业保险基金开展专项财务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再次重申,两项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基金结余额,除按规定预留一定数量的备付金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决定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资,违者将严肃查处。

关 键 词:保险基金管理  国有企业职工  养老保险基金  失业保险基金  国务院办公厅  基金投资管理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社会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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