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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个人所得税异同浅析
引用本文:王娆.中澳个人所得税异同浅析[J].经济视角,2011(14).
作者姓名:王娆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74
摘    要:个人所得税1799年诞生于英国,在200多年的时间内迅速发展,目前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个税种.我国于1980年9月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经营所得以及其他的各类规定的收入和报酬,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规定了800元为个税起征点.我国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个人所得税法》.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把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减除标准从800元调整到1600元.2007年12月29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2011年6月30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11年9月1日起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此次修法涉及的减税额是最大的一次.1953年澳大利亚国家议会颁布第1号修订法案——澳大利亚税收管理法,也是澳大利亚国家税收法律体系中的程序法律.在澳洲,个人所得税是重中之重,约占整个联邦税收收入的60%.澳大利亚是高税负、高福利的国家,个人所得税负担明显高于中国.中国个人所得税主要取自工薪阶层和个体工商户,而澳大利亚的这一部分税收主要取自于富人.

关 键 词:个人所得税  税号  税收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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