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价值论"的四点理由 |
| |
引用本文: | 李小平."股东价值论"的四点理由[J].经济学家,2003(1):114-115. |
| |
作者姓名: | 李小平 |
| |
作者单位: | 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四川,成都,610031 |
| |
摘 要: | 公司治理目标如何界定,或者说公司治理到底应以实现谁的利益为基本目标?目前国内外在这一问题上尚存在较大的分歧,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股东价值论”,认为公司治理的中心在于确保股东的利益,确保资本供给者可以得到其理应得到的投资回报;一是“利益相关者论”,认为公司治理不能单纯以实现股东利益为目标,而应把股东利益置于与利益相关者(如借款人、国家、管理者、员工、供应商等)相同的位置上,即公司治理所要实现的是包括股东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这两种观点相比,哪一种更具有合理性呢?笔者同意股东价值论的观点,即…
|
关 键 词: | 股东价值论 公司治理目标 股东 财富最大化 |
修稿时间: | 2002年10月29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