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遗产税缘何废而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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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永忠.西方国家遗产税缘何废而不除[J].现代经济探讨,2012(2):3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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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永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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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大学财经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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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税收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有效性研究”(项目编号:09BJY090);江苏大学高级人才专项资助项目“和谐社会的税收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编号:10JDG163)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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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的"废遗"经历所揭示的"废而不除",正是遗产税的一般规律,其根本原因就在于:遗产税的效应非常复杂,难以准确分析,以此作为废除遗产税的理由,自然是靠不住的。遗产税的法理,是因为一小部分国民垄断了社会资源,占有了其他人应得的财富,需要归还。只是因为以往的遗产税理论至少存在三个重大缺陷,以至于这一法理被藏了起来,不为人知。遗产税的功能一直处于嬗变中,今天的遗产税所发挥的主要功能已经不再具有财政收入或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的功能,而是不可或缺的社会心理疏导功能。废除遗产税并不是中产阶级的真正要求,以此为筹码,但没有抓住竞选时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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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财富分配 遗产税 存废争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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