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綜合利用河流规划中航运經济規划工作的一些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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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荣生.对綜合利用河流规划中航运經济規划工作的一些意見[J].经济研究,19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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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荣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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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治理河流的水害,开發河流的水利,利用河流的水利資源,發展流域內各个地区的生产力,必須根据發展国民經济的要求和河流的自然情况,制訂河流綜合利用的規划。河流綜合利用的目的,在于使河流的开發滿足国民經济各部门的要求,并以最小的投資,取得最大的綜合效益。在綜合利用河流規划中,国民經济各个部門都各有其自己的要求和任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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