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巴塞尔协议III》完善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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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随峰.基于《巴塞尔协议III》完善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建议[J].时代经贸,2014(6):197-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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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随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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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银行,重庆40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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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任务驱动探究式教学法’在《金融营销学》教学中的应用”(课题号:133078)的阶段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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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巴塞尔协议在2004年出台了,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比如对我国商业银行而言,既给我国商业银行带来了机遇,也使我国商业银行面临一些挑战。对于《巴塞尔协议III》,我国监管部门应该根据我国银行机构的发展现状和国际化程度来区别对待。为了完善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中国银行业监管部门应该结合中国国情,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确定合理的资本管理标准,维护银行体系的稳健运行。而我国商业银行自身也应该在《巴塞尔协议III》实施的过渡期内,加快制定相关应对措施。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扩大资本补充,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加快银行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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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巴塞尔协议 商业银行 资本管理 流动性风险管理 资本使用效率 监管部门 国际化程度 中国银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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