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处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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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贝淑艳.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处理方式[J].时代经贸,2012(2):128-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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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贝淑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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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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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由于企业持有资产的意图或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准则规定应进行投资性房地产与其他资产之间的转换。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情况下,当其他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大予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其他资本公积,而投资性房地产再转回其他资产时,原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的处理方式准则没有规定,对此进行探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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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投资性房地产 转换 公允价值 资本公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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