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厉行法治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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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小红.论厉行法治与和谐社会的构建[J].时代经贸,2012(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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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小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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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渭南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陕西渭南7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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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代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社会失衡和失调现象,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配置格局失衡、行政权的非理性膨胀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造成的对公民权利和权益的侵害。面对社会失衡,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路径选择:通过厉行法治,限制和制约公权力;建立有限政府、法治政府;保持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培育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等,来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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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 社会转型 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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