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泉水资源征税势在必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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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范雯.矿泉水资源征税势在必行[J].时代经贸,2010(12):188-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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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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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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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的资源税中没有矿泉水税,仅对天然矿泉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者按产值的4%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由于收费标准过低,调节力度小,没有很好地实现对水源地的监控和保护,导致矿泉水资源开采过度、水源污染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征收矿泉水税,将开发利用天然矿泉水资源的费用提高到一个合理水平,有利于实现天然矿泉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是实现环境和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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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资源税 矿泉水税 环境保护 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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