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立法与未来香港特区立法的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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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雪元.中国地方立法与未来香港特区立法的差异[J].新经济,1995(8):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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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雪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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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落实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确保我国在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后,在未来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简称香港特区)保持“香港原有法律不变”,国家赋予香港特区立法机关广泛的立法自主权,使我国地方立法与香港特区立法形成重大差异。分析阐述这种立法差异,有助于增进人们对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政策法律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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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一国两制 中国大陆 香港 权力机关 地方立法 立法权限 监督机制 备案审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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