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方高校法科生法律职业技能的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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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成.论地方高校法科生法律职业技能的培养[J].经济研究导刊,2011(20):254-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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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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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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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文理学院2010年教改项目《地方高校法科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培养模式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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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学校教育是培养学生法律职业技能的途径之一。地方高校虽然认识到了法律职业技能培养的重要性,但由于课堂教学方法不当、实践课流于形式,其法学教育在一定程度上仍与法律职业技能培养相脱节。为此,地方高校法学教育必须进行相应改革,确保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技能培养相协调,培养出社会所需求的高素质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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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学教育 法律职业技能 课堂教学 实践课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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