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赃物在我国现行法下的善意取得
引用本文:武玲玉,翟世野,吕景美.赃物在我国现行法下的善意取得[J].经济研究导刊,2011(14):186-187.
作者姓名:武玲玉  翟世野  吕景美
作者单位:辽宁科技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辽宁,鞍山,114001
摘    要:我国物权法未规定赃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但实践中赃物归属问题又必须解决。有关学界对赃物能否适用善意取得观点各异。在我国现行法视野下,赃物应考虑具体情形区别对待。首先,应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对赃物中的不动产可以善意取得;其次,对赃物中的动产区分占有委托物和占有脱离物,对占有委托物可适用善意取得,对占有脱离物不能适用善意取得。

关 键 词:赃物  善意取得  现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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