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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复合型”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的基本理念
引用本文:崔淑霞,蒋淑波.“应用型、复合型”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的基本理念[J].经济研究导刊,2014(2):92-93.
作者姓名:崔淑霞  蒋淑波
作者单位:大庆师范学院 法学院,黑龙江 大庆,163712
基金项目:基金项目:大庆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应用型、复合型职业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JY1244)
摘    要:当前,各方对地方本科院校法学人才培养应当定位为"应用型、复合型"已经达成共识。许多法学界、教育界的专家立足不同方位,选取不同视角,对我国"应用型、复合型"法学本科人才培养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但对于如何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学本科人才的基本的指导思想或理念无共识。因此,梳理研究现状,结合教育实践中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关 键 词:应用型  复合型  法学实践  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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