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下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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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傅纯恒,汪长辉,贺中其.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下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2,19(5):147-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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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纯恒 汪长辉 贺中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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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工程学院经贸与管理学院,浙江杭州31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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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长期的研究和工作实践中得到研究结论:通过实行收入来源地、居民税收管辖权并行和付费地标准可以解决电子商务下的税收管辖权问题;税源的追踪与征缴方面可以通过银行对电子凭证自动生成的流转税款实行代扣预缴税款来解决;税率的确定以销售利润和社会平均报酬率为依据;征缴办法可用比特税和信息税征缴办法;通过对资金金流的扣缴、对电子现金支付的自动扣缴、对物流的缴税检查以及纳税人的补缴与退税申请来确定电子商务下的税收征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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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子商务 税制改革 付费地标准 销售利润率 社会平均报酬率 征管模式 税务制务 中国 |
文章编号: | 1001-7348(2002)05-147-03 |
修稿时间: | 2001年11月13 |
Discussion on Reforming the Tax System of Our Country in E Commer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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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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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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