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环境法学的三大基础-环境、科技与经济
引用本文:黄霞,尹玉刚.论环境法学的三大基础-环境、科技与经济[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2,19(2):14-15.
作者姓名:黄霞  尹玉刚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人文与经济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摘    要:环境法是人类与环境妥协的结果。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即是人类掌握的科技力量,资源是经济发展的基础,环境、科技与经济都是动态发展变化的。

关 键 词:环境  科技  经济  互动关系  环境法学  
文章编号:1001-7348(2002)02-014-02
修稿时间:2001年11月7日

A Study of the Basis of Environmental Law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科技进步与对策》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科技进步与对策》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