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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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莉.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建议[J].经济研究参考,200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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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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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加快实施“撤村建居”的配套改革。撤村建居与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都是农村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两项改革既相互区别又紧密关联,应同步推进。凡“撤村建居”并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地方,应同时建立政企分开的管理体制,居委会和股份公司机构分设、账目分立、人员专司其职。股份合作公司要成立独立法人,社区行使行政职能,行政经费由政府拨付,各项公益事业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实现城乡管理的彻底融合。2·大力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改革。凡“撤村建居”并实行股份合作制的社区,其内部成员均应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未建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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