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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方法论思考——“增量利益关系论”[1]研究方法论解读
引用本文:杨耀荣,陈乃新.界定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方法论思考——“增量利益关系论”[1]研究方法论解读[J].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4).
作者姓名:杨耀荣  陈乃新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 湖南湘潭411105 (杨耀荣),湘潭大学法学院 湖南湘潭411105(陈乃新)
摘    要:现有主要经济法理论,是从主体维度的“公私二元结构假设方法论”来考察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产生的现代性要求从时间维度的“传统—现代部门法二元结构假设方法论”来界定其调整对象。“增量利益关系论”是从时间维度来界定调整对象的。从时间维度来界定调整对象,经济法就可以真正从调整对象上与传统部门法区别开来,进而彰显经济法蕴含的社会整体经济效益价值。

关 键 词:三维二元结构  假设方法论  调整对象  经济关系  增量利益  增量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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