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方法论思考——“增量利益关系论”[1]研究方法论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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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耀荣,陈乃新.界定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方法论思考——“增量利益关系论”[1]研究方法论解读[J].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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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耀荣 陈乃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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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 湖南湘潭411105
(杨耀荣),湘潭大学法学院 湖南湘潭411105(陈乃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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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有主要经济法理论,是从主体维度的“公私二元结构假设方法论”来考察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产生的现代性要求从时间维度的“传统—现代部门法二元结构假设方法论”来界定其调整对象。“增量利益关系论”是从时间维度来界定调整对象的。从时间维度来界定调整对象,经济法就可以真正从调整对象上与传统部门法区别开来,进而彰显经济法蕴含的社会整体经济效益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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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三维二元结构 假设方法论 调整对象 经济关系 增量利益 增量利益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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