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型社会”的建设与环境法制的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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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喻永红.“两型社会”的建设与环境法制的创新[J].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4):4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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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喻永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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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理工学院政法学院,湖南岳阳414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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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简称"两型社会")是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战略任务,是现实的要求和发展的必然。建设两型社会有多条实施路径,而环境法制创新是其中的重要实施路径之一。只有完善环境法立法目的,明确政府环境责任,实现环境诉讼纠纷机制的创新,才能最大限度地控制环境污染,避免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建设好两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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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两型社会 环境法制 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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